(二)基本原则
明晰事权,落实责任。依法依规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测机构、监测点的职
责与事权,发力。落实责任 体,量化考核目标,实施年度考核。
统一要求,整体推进。统一监测基础数据、指标、方法和质量 标准。上下协同,整体推进水土
流失动态监测和监管重点监测等工作。
测管协同,加强应用。监测与管理有效对接,把水土保持监测 融入综合治理、预防监督的各方
面和全过程,全面实现监测为行业管理服务。
综合集成,促进共享。开发水土保持监测数据,促进资源集成 和成果应用,建立全国水土保
持数据服务平台,共享监测资源。
(三)主要目标
到 2020年,基本形成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,建成布局合理的 监测站网体系、信息服务与成果
共享平台,技术支撑保障水平显著增强,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,全面掌握不同
区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,实现监测工作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。
二、全面开展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