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组织管理检查要点
(一)监测工作组织
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委托开展监测工作,并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组织协调。
(二)监测机构
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(以下简称监测单位)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;监测单位应在现场设置
监测项目部,明确项目监测工作负责人,合理配置监测人员,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监测工作。
(三)监测技术交底
生产建设单位应在监测人员进场后 20个工作日内,组织水土保持监测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工程设
计单位、主体工程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等对监测工作进行技术交底。
二、监测实施检查要点
(一)监测点布设
监测点布设的位置、类型、数量应符合监测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。
(二)监测设备